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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1-02-27 09: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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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按期匯總繳納和核定征收印花稅、預繳土地增值稅、代收代繳車船稅、煙葉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工會經費、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
3月25日
農網還貸資金、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
備注:
城鄉居民和靈活就業人員征收期限按照各統籌區域政策執行
3月31日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備注:
企業所得稅匯算期1.1-5.31
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期1.1-3.31
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期3.1-6.30
來源:四川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