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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1-05-06 1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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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
自然人取得的收入項目共計9項需要繳納個稅。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一共有九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注意二
自然人取得的收入項目中,需要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有8項。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六)財產租賃所得;
(七)財產轉讓所得;
(八)偶然所得。
注意三
自然人代開發票,若是開票項目是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均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公司支付款項時無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目前只有納稅人取得的經營所得這1項沒有扣繳義務人,其余的8項所得均有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其余的8項所得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繳個稅!
比如:
自然人在稅務大廳代開了一張銷售材料的發票,大廳核定征收了0.5%經營所得個稅,這樣就可以了,次年3月底之前也無需再辦理個稅匯繳了。
注意四
自然人代開發票,有3項所得(綜合所得)代開發票時稅務不征收個稅,也就是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繳個稅!
也就是說:
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申請代開發票的,在代開發票環節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代開發票單位( 包括稅務機關和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開發票的單位)在發票備注欄內統一注明“個人所得稅由支付人依法扣繳”。
注意五
自然人代開發票,除了1項經營所得和3項綜合所得外,還有4個項目,包括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所得、偶然所得,既要在代開發票環節征收個人所得稅,也需要支付方履行代扣代繳個稅的義務。
注意六
自然人員工從企業取得工資薪金,無需開具發票。
參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關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第十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于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二)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